您当前的位置 :大兴安岭站 > 要闻 正文
关于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举报的通知
时间 : 2015-08-25 来源: 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为了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在全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地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举报工作。

  一、受理内容

  1、认真受理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2、认真受理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认真受理执法、审批、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4、认真受理“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

  5、认真受理林地管护、天保资金、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营林抚育、矿产开发等五大领域违反党政纪的行为。

  二、专项举报时间

  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受理方法

  地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四位一体”覆盖面广的举报平台,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林区五大领域的违纪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受理。举报电话:0457-12388;举报邮箱地址:dxaldqjw@163.com;来信来访地址:大兴安岭地区纪委信访室(地委行署党政机关办公楼)。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信访室

   2015年8月24日

编辑: 曲慧
推荐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