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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领导 精心谋划安排 漠河县纪委监察局深入开展“四个专项治理”活动
2018-01-03 10:41:32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赵海儒 宋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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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漠河县纪委监察局针对扶贫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生态保护领域失职渎职问题、教育卫生领域不正之风问题及执纪执法领域违规用权问题深入开展了“四个专项治理”活动。去年,累计处理问题线索92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57起61人次;立案3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次,追缴资金45万元,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这个县纪委主要领导多次就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具体要求。县纪委办公室印发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扶贫民生、生态保护、教育卫生和执纪执法等四个领域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细化了责任分工、方法步骤、阶段要求和完成时限。各工作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作用,先后组织全县各有关单位召开了各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邀请县局分管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县电视台对启动会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

  这个县纪委各专项治理工作组,严格按照地纪委推进组要求,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翔实记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做好阶段总结,每月按时向地纪委工作推进组和县纪委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关注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制作专项治理工作简报14期,在各类媒体发布工作动态及专项治理工作信息10余篇,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在县内各单位及人流密集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地、县纪委专项举报通告137份,设立了各基层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县纪委“三级”举报电话。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来访地点。在“漠河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我要举报——随手拍”专栏,方便全县干部职工群众利用手机举报问题、提供线索,起到了明显的监督震慑作用。各专项治理工作组分别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将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人、工作联络员集中加入工作群,便捷工作交流和信息发布,提高工作效率。

  漠河县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各工作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关键环节,纠治结合,严查四个领域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工作组及时督促各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和行风建设,全面优化县域发展环境。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调查问卷1780余份,签订各类责任状537份,全县各相关责任单位自行查摆整改各类问题40余项。开展扶贫民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近3年的涉农补贴、低保救助等方面资金开展专项审查,涉及专项资金200余项,重点对资金的流转、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线索15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8人次,立结案7件,党政纪处分9人。针对低保补贴资金流失的问题,追缴低保资金45万元,完成应追缴额的58.46%。开展生态保护工程领域失职渎职问题专项治理,成立了查处生态保护工程领域失职渎职问题专项组,开展检查推进工作42次。查处生态保护工程领域失职渎职案件4起,处分4人。开展教育卫生领域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县内10所学校、4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线索24件次,其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19起、24人,纠正违规问题40余项(件);查处案件5起,纪律处分5人;另有1起卫生领域不正之风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开展执纪执法领域违规用权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县25家执纪执法单位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11个问题线索,对2家责任单位重视不够的情况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查处违规用权案件11起,处分11人。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行动,集中整治慵懒散中梗阻和“四风”突出问题,全年累计开展明察暗访72次,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四风”问题67起,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56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1起,党政纪处分12人次。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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