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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工作报告 程志明苏春雨刘杰等参加审议并发言
2018-01-29 10:49:17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王钢锋 荆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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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至28日,按照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我区代表团在驻地会议室审议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副省长程志明,地区领导苏春雨、刘杰、王利文、娄成峰及我区代表团全体成员参加审议并发言。

  审议过程中,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三个报告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作中立足依法行政,坚持群众利益为先,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法治体系。在工作中紧扣我省经济发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内生动力要素,积极依法履行职能,体现了人民的需求,反映了人民的意愿,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报告语言简洁,重点突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查找问题不避讳,部署工作务实,完全赞同这三个报告。

  与会代表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围绕大局,通篇贯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主题,工作总结客观实在,工作体会符合规律,工作建议关注热点,积极创新,服务发展,指导性强。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坚持“四个围绕、四个服务”,成效显著,亮点纷呈。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充分发挥了对我省全面振兴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监督工作更加务实具有针对性,坚决保障了宪法法律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贯彻落实;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有力保证了人大工作顺利开展。尤其是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对大兴安岭林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给予了很多关注。

  与会代表表示,“两院”报告内容丰富、文字简练,报告务实,用事实说话,以数字支撑,下步工作安排具体,体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两院”围绕我省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和检察职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

  审议中,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在代表工作上,要围绕龙江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深入选区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代表们对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和检察院工作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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