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大乌苏镇居民张桂芹老人,自1982年迁居此地生活,至今30余年,因没有户口而成为“黑户”。近日,在大乌苏镇派出所的协调下老人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簿,并申请办理了身份证。
民警将户口簿送到老人手中。
1982年,张桂芹老人自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搬至大乌苏生活,在办理落户手续时,不慎将迁移证丢失。当时老人不以为意,一直没有回原户籍地开取证明,因此一直未能落户。2017年初,老人想要办理医保时,发现没有户口。为了能够正常享受医保,老人来到派出所,要求解决落户问题。
派出所了解情况后,立即查找相关政策法规,同时联系老人原居住地警方调查取证,最终为老人办理了落户手续。近日,民警将户口簿和身份证送到了张桂芹老人家中,老人拿着属于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激动地说:“有这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民警,我们老百姓的日子才会越过越幸福。”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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