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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生态红线 保绿水青山 ——呼中林业局资源管理工作纪实
2018-03-01 10:10:00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冯宏伟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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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中林业局不断加大资源管理力度,本着严抓细管护资源、多措并举保生态的原则,做到宣传保护“全覆盖”、责任落实“无死角”、破坏资源“零容忍”,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信念,保护绿水青山,严守生态红线。

  宣传保护“全覆盖”

  资源科借助爱鸟周宣传活动,深入机关、镇场、社区、学校等地,开展爱护野生动植物专题讲座,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在广场、主街干道等人员密集地,设立流动宣传台,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挂图、现场讲解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保护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大兴安岭地区分布的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图谱》等科普知识。利用广播电视、中国最冷小镇微信平台、最冷小镇微博等媒体,开设资源保护宣传专栏20余期,增强了全民法治意识和生态忧患意识,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护林的思想认识。

  责任落实“无死角”

  呼中林业局依托管护录入系统,建立管护人员电子档案,完善管护责任区、分布图、小班卡片等信息,实现了人员的动态管理。与每名管护人员签订合同,管护合同中绘制具体的管护图表,明确管护林班、地块、面积、任务,合同签订率、责任落实率达100%。制定了《制止非法采集野生兴安杜鹃专项方案》《2017年呼中林业局林下资源采集、收购、运输管理办法》《林下资源采集期间防火、安全、交通协议书》《2017年呼中林业局林下资源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统一制作林下资源采集证。规范了林地管理的审核审批制度,申请批复占地项目前,进行占用林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采取积极预防的原则,确保施工时不会发生超审批占地现象。开展生态保护工程领域失职、渎职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小组,开通群众监督渠道,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破坏资源“零容忍”

  呼中林业局以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十三五”专项行动为契机,综合运用打击、防范、治理、整顿等手段,对非法破坏森林资源和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了清理打击。开展了春季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森林资源、非法采集野生兴安杜鹃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和湿地保护专项排查,对耕地、探矿企业、现有占地工程项目和破坏森林资源易发区进行重点排查,共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16起,其中12起案件已经结案,4起案件现正调查办理中。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对通报的5起案件进行逐一立案调查,5起案件已经全部结案。2017年共核查涉案林地面积2.954公顷,挽回经济损失301555.68元,收回林地2.954公顷,共问责镇场副科级领导干部3人,股级干部3人,管护人员5人。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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