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兴安岭冰雪消融,清新明媚。为了进一步增强林区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构建更加稳健、安全、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按照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统一部署,协调联系团地委等部门,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立足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面向林区社会各界,深入乡镇、军营和院校,深入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
聚焦宣传主题。结合全区地理位置偏远,金融发展相对滞后,非法金融广告比较普遍和公众风险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等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治理非法金融广告和普及金融消费知识两个方面,重点向林区社会公众普及金融广告的基本知识、非法金融广告的识别方法和被非法金融广告误导的救济途径,提升金融消费者非法金融广告识别能力,增强其风险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的维权意识,主动按照合法程序,科学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正确处理和解决发生在身边的各种金融消费纠纷。
突出重点环节。充分运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平台和青年志愿者等力量,联合共青团地委等有关部门,发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进民族乡镇,进边陲军营,进职业院校,开展个人佂信建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银行卡使用等专题讲座,与少数民族乡亲、部队官兵和在校学生进行面对面的讲解,点对点的互动,广泛营造浓郁的宣传教育氛围,促进社会公众加深对个人诚信、防范金融诈骗和银行卡盗刷等金融业务的认识和体会。
丰富宣传形式。按照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相结合、阵地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主动讲授和接受咨询相结合的思路,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网点优势,通过滚动播放电子宣传标语、设立现场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宣传半径,完善宣传格局,实现了宣传大范围、广覆盖、全受益。据统计,累计出动100余人次,设立讲解咨询台16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据统计,自3月初活动开展以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累计出动410余人次,设立讲解咨询台11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约3万份(张),惠及面达到全区80%以上,宣传规模为历史之最。通过宣传,大幅提升了全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合力,有力促进了金融机构自律、持续落实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有效增强了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畅通了金融消费者依法有效维权渠道,进一步为构建林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打造林区平安金融奠定了基础,得到了林区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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