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地区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2015年以来地区行政审判工作执行新《行政诉讼法》情况。
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区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66件。在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关注度上,2015年大兴安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为0件,2016年出庭率为10%,2017年达到100%。
全区两级法院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推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深化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举办行政审判实务研讨会,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推行案件评查和通报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行政审判裁判文书百分之百上网、审判流程百分之百公开、信息录入百分之百准确。
下步工作中,地区法院将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指导,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落实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工作,提高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及当庭裁判率。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解释》适用工作,在审判实践中科学适用好《行政诉讼法》。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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