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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标准 规范流程 强化督办 加区纪委监委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果
2018-04-23 11:01:31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苗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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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加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问题线索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明确处置标准,规范处置流程,强化跟踪督办,为纪律审查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这个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的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加强与审计、财政、公安、司法、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拓展问题线索的采集。同时,认真履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职能,对上级交办、转办,执纪审查中发现和信访、巡察组、审计、行政、司法机关移交等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建立台账,统一登记备案。

  这个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对案件线索受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和审查调查、审理等环节程序严格要求,以程序合法保证实体公正。同时,加强了对办案程序、办案安全情况、涉案款物的管理情况、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格有序的管理程序,确保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这个区纪委监委在处置问题线索的过程中,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把握执纪尺度标准,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绝不放过,既不小题大做,也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严格谈话函询标准,改进谈话函询方式,发挥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和采信告知的激励作用,确保问题真正谈清楚、说明白。

  这个区纪委监委以《重要问题线索跟踪表》及程序审批报备的方式,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按照“快查快办,严查严办”的思路,采取限时督办、常委会督办、月例会督办、专题会督办等形式,对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处理,及时掌握问题线索的来源、去向、进展、结果,确保线索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限期销号。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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