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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委印发《人大地工委党组关于完善 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8-06-11 10:18:27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丛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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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印发了《人大地工委党组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人大要组织代表围绕地委“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全面建设龙江新兴安”三年攻坚,结合“人大代表为全区‘三年攻坚’作贡献”活动,以当好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服务员“五员”为载体,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公布各级人大代表信息、固定联系人民群众、划分代表小组、组织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方式联系人民群众。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人大代表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要认真研究整理,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并及时向人民群众反馈。有关机关、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切实提高办理实效,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代表。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人大要把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重大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要加强代表工作机构、“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机制。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支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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