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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 落实责任 呼中区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2018-08-13 10:42:29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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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中,呼中区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管理,加大督导力度,扎实开展河流保护行动,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这个区迅速明确各级河长、河段长,各镇成立了以镇书记、镇长为组长,河段长为成员的清河领导小组,积极对辖区河道开展清河行动。按照问题排查全面、原因分析透彻、措施责任清晰的标准,委托黑龙江省正业公司编制“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目前编制工作已完成。

  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和种养户家中进行政策宣传和讲解,禁止居民将种植养殖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到河内或河堤两侧,增强居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大力开展清河行动,重点清理镇内河流沿途垃圾,加强畜禽、木耳等养殖污染专项治理,排查走访养殖户,整改违规养殖户。水务部门按照治污清渣、整治非法开采和违规建筑的要求,对所有河道岸边、水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辖区所有河道进行一次彻底摸排,解决河道内污染源及违法开采影响水环境等问题。坚持各级河长巡河制,为促进河道环境改善起到积极的督导作用。

  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这个区河长办组织人员对各镇河长制基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要求区级河长每年巡河次数不能少于4次,镇级河长每年巡河次数不能少于12次。同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组织水利、公安、交通、国土相关负责人在河道内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河道采砂秩序有序可控、稳定向好。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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