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管局副局长于志浩
在这春风拂面、万木吐绿的大好时节,我们迎来了我区第16个植树节!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抓好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地委发展“六大产业”、实施“三大工程”、营造“两大环境”的发展战略,积极投身到国土绿化的热潮中来。
作为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国家重要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十二五”期间,全区义务植树共栽植502.4万株,村屯绿化2.6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5.2%、42.3%和28.7平方米;全区累计完成森林抚育1568.4万亩,补植补造117.5万亩,人工造林9.8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国土绿化实现了提质增效发展。
“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森林生态安全和林业生态建设高度重视,把林业的地位、作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当前,正值国土绿化的有利时节,全区上下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精心组织,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到国土绿化的工作中。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义务植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纳入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组织本区域内的适龄公民按照义务植树确定的时间、地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统一监督、考核本行政区域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情况,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确保义务植树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各级绿化委员会要组织开展“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利用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法定性,增强全社会关注生态的忧患意识、保护树木的法律意识和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尽责意识。要大力宣传我区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取得的巨大成果、典型人物事迹和国土绿化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建设生态文明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三要创新义务植树履责方式,推动义务植树与美丽乡村林场建设相结合。按照《大兴安岭地区义务植树履责方式实施细则》,各地要拓展履责途径,采取认种认养绿地、树木;从事绿化、生态保护义务宣传和科普活动等多种模式履行义务。要按照省地规划和标准,倡导义务植树与我区美丽乡村林场建设相结合,推动美丽乡村林场建设。各地要注重义务植树的质量和效果,全面完成93.3万株义务植树任务。
四要建立健全部门绿化机制,推进部门绿化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发动、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城建、农业、交通等部门做好部门绿化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绿化机制,将部门绿化与义务植树相结合,推进部门绿化工作。 五要着力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实施好中央投资森林培育工程项目,以增质增效为根本要求,加强监管,确保345.9万亩森林抚育、31.33万亩补植补造、4万亩造林任务按时全面高质量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