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大兴安岭站  >  政情
三县亮出巡视问题整改“成绩单”
时间 :2016-08-15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月29日,省委第十五专项巡视组对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3月10日至11日,分别向地委和呼玛县委、塔河县委、漠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7月中旬,呼玛县委、塔河县委、漠河县委通过党内文件和内网等形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现将三县整改情况在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中共呼玛县委

  问题: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呼玛县基层党委(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呼玛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反馈实施办法》等制度,分别从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保障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建章立制,确保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分别与基层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87份,层层传递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廉政约谈的暂行办法》,通过廉政约谈,及时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管理。制定了《呼玛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建立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针对个别乡违纪问题多发,在追究相关违纪问题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追究了党委主体责任,给予其原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结案21件,同比增加91%,其中大要案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正科级6人、副科级3人。

  问题:惠农资金使用上监管不力

  整改:在全县交通路口、乡镇及行政村设立涉农惠农政策公示牌,公示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手机平台和新闻媒体宣传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贫政策和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提高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将全县涉农惠农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名称、来源、实施内容、补助资金数量、补助范围和标准、资金拨付发放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工程类项目到点,补贴补助类项目到户,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大检查惩处力度,先后2次组织农业、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入全县9个乡镇、办事处和4个林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多占土地、谋取私利问题进行检查监督。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把关不严、乱补贴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惠农资金全额发放到群众手中,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先后对2个乡镇的3名党员干部利用职权,私自填报土地面积、违规获取粮食补贴的问题立案调查,给予记过处分1人、严重警告处分1人、记大过处分1人,收缴非法所得10.4万余元。

  问题:落实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不到位

  整改:制定出台了《呼玛县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紧盯重要节点和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地方和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先后开展明察暗访8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件,政纪处分4人,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反弹。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操办事宜。制定出台了《呼玛县公务接待暂行规定》、《呼玛县公务用车使用暂行规定》,严格执行接待任务报批制度,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推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公开、公务卡消费制度,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对公车使用、公款吃喝、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3个单位5名领导干部,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落实落靠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塔河县委

  问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举办了“两个责任”培训班,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专兼职纪委书记的责任意识。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及责任清单,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制作了“两个责任”警示桌牌400块,时时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要求他们种好“责任田”,守住“主阵地”,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一问三责”,既处理违纪人,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又追究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截至目前,对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共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4起,分别给予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4起案件中有3起是大要案。

  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逐级减弱

  整改:把“践行《准则》、严守《条例》、争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有效载体,举办了知识测试、公开竞赛和“党纪印我心”演讲比赛等活动,使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入脑入心。深入开展了廉政约谈,运用任职廉政约谈、履责廉政约谈、警示廉政约谈、诫勉廉政约谈、案后廉政约谈5种方式,及时进行教育警示,防患未然。年初以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164人,个别谈话16人。加强了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完善了《塔河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要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集体研究、决策、把关,依法公开公正抓好项目工程招投标。强化财务监督管理,加大了对各单位财务审计,积极开展“四项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招投标集中采购等监管机制,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决策,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对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处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主管部门进行问责。

  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较突出

  整改:实行处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科级干部包片责任制,年初以来,各包片处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300余人(次)。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全县31名处级领导干部每月深入联系单位、社区网格或结对帮扶的困难群众家中进行走访,年初以来,共解决基层实际困难105件。继续深入开展“三帮三促”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扶贫脱贫工作,重新在贫困户中确定了帮扶对象。加强对政府部门或服务窗口单位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由县纪委牵头,在全县开展了3个专项整治和“提升政府效能100天”活动,目前共开展明察暗访25次,接到群众举报电话2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安排5个纪律作风检查组和10名党风政风特邀监督员,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3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签订了《公务用车管理责任状》,查处了4起公车私用案件,对相关领导干部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中共漠河县委

  问题:从严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别与基层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进一步理清了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一岗双责”清单。对县局直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实施汇报督查、示范检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和提示反馈,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召开重点工作汇报会,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百分制考核细则,成立考核组对全县32个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向被考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78条,对落实不力的坚决“一票否决”。将各单位领导班子廉政考核情况全县通报,对排名末位的班子主要负责人由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并加大了制度的执行力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趋规范化。

  问题: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乏力,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

  整改:采取多种方式挖掘案件线索29件,同比增加20.8%。出台了《关于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和互相移送案件(线索)的实施意见》,要求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限向县纪委移送案件线索。健全和完善重大案件督办、追责等制度,实行纪委常委全员包案制,严查违纪案件。截至5月末,查处违纪案件20件,其中大要案12件,查办案件数与去年同比增长37.6%,为历年之最;自办案件18件,超过案件总数的90%。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重处分3人。深度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经两轮清理,县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从37个下降到10个。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派驻机构组建,人员编制从原来的21人增加到23人,内设机构加上综合派驻机构从原来6个科室增加到9个科室,县纪委参与办案的人员比例达到76.2%,办案力量得到大幅提升。合理配置工作力量,将增设的纪检组向县直机关工委进行派驻,从根本上解决县直机关工委纪委执纪监督力量不足、监督职能缺位漏位的问题。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把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盯住小官大贪、小贪大事、小事大闹等“三小案件”,切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问题:个别部门管理不够严格,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整改: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廉政教育,运用“互联网+”打造学习教育新平台,在全县分层建立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干部、村级干部三级手机微信群,启动了廉政“微电影”筹拍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了廉政专题演讲赛、书画展、知识竞赛,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片、接受电视访谈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约谈和问责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根据群众反映,对1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警示约谈,对2名庸懒散奢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5名工作失职的企业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拓展日常监督渠道,升级12380举报系统,形成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系统运用,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对外公开权力等工作,严格规范了用权行为。

编辑:左远红
推荐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