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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召开地委委员会议 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 苏春雨主持会议并讲话
时间 :2017-07-21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马国林
 

  7月17日,地委召开地委委员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委巡察工作精神,听取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巡察工作的具体措施。

  地委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苏春雨主持会议并讲话。地委委员赵明、王利文、刘洪久、姜宏伟、周大亚、曹宪双、夏静媛、杨刚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多个层面和角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抓好统筹协调,切实做到地、县(区、局)两级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要加强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精神实质,增强党规党纪意识,提高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

  会议强调,各县(区)党委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巡察机构组建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优秀干部的选配工作,选好配强专职巡察干部,坚决杜绝照顾性安排。编制部门要拿出巡察机构设立的具体意见,财政(财务)部门要把巡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预算。地、县(区)两级巡察机构的组建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抓好巡察队伍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保持巡察干部良好形象和公信力。

  会议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规划》,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基本遵循。要在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操作性强的巡察工作制度,切实规范我区巡察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推进巡察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尽快启动地委第二轮巡察,对18家地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巡察30家单位的工作任务。要把对扶贫领域的专项巡察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发现和惩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各县(区、林业局)党委书记、地林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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