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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纪委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治未病
时间 :2017-09-15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王敬全
 

  呼玛县纪委积极发挥“第一种形态”的“治未病”作用,把功夫下在平时,严在日常,注重经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抓学习、促思考,强化思想认识能力。这个纪委通过专题学习、案例解读、集体研讨等形式,多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新要求、新举措,强化认识能力,筑牢思想基础。

  抓交流、促运用,强化业务实践能力。由县纪委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办公室牵头,对“第一种形态”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疑难症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指导性意见;适时开展“第一种形态”运用经验交流,组织一线工作人员就实践中的心得体会、困惑不足彼此交流、相互点评,共同提高业务能力。

  抓制度、促规范,强化标准应用能力。这个纪委结合县域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呼玛县“第一种形态”工作纪实制度》《党员干部谈话制度》《开展“第一种形态”注意事项》等制度,对“第一种形态”运用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制定了“第一种形态”卷宗模板,印制了标准卷宗封皮,对各乡镇纪委开展“第一种形态”卷宗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抓督导、促落实,强化履职尽责能力。这个纪委从推动基层党支部和纪检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出发,及时下发了《谈话记录簿》,实行编号登记,确保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手一本,要求按照“一次一登记、一谈一登记”的要求,做到随谈随填,并随时检查指导。对基层党组织“第一种形态”谈话情况及时总结通报,倒逼各基层党组织切实把“第一种形态”工作落实落靠。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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