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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物价监管局创新价格监管理念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时间 :2016-04-01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一是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坚持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大力开展政策解读、提醒告诫、上门约谈等行政指导服务,前移监管关口,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定期分析梳理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明确阶段性价格执法重点,做到价格执法检查有的放矢。二是整合价格监管力量。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价格调、社会价格监督服务、价格监测预警等监管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延展监管触角,扩大监管覆盖面。打破科室职能界限,发挥全局“一盘棋”功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建立互通互动机制和价格管理与监督检查良性互动机制。三是规范引导价格行为。以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和明码标价为抓手,加大明码标价宣传和检查力度,营造和谐价费环境;加强与行业协会沟通协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价格信用管理办法,引导商家依法经营,增强行业自律能力;会同相关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适时推进价格失信单位信用信息档案库建设。

编辑: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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