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区国税局推行“简并征期”促进征纳双减负
时间 :2016-04-08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4月1日起,加区国税局对全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实行增值税、消费税“简并征期”申报纳税方式,纳税期限由月简并为季,即由每月申报一次改为每季申报一次。
此项措施涉及加区国税局辖区内所有小规模企业类纳税人及个体查账征收的纳税人1341户,占总户数的21%。据测算,此次“简并征期”将减少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1万余次每年,既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又减少了资料报送数量,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也减轻了办税窗口的工作压力,实现了征纳双减负。
为确保该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加区国税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公告栏、微信公众平台、QQ群等进行多渠道、多视角宣传,明确告知纳税人适用范围、政策依据、办理方式、申报期限等,做到不留遗漏、不留死角。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制度规定,为日后做好纳税人申报资料填报的讲解和辅导打好基础。同时,做好后续调整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领用量、开票限额,调整财务报表报送期限,通知纳税人做好抄报税等工作。
编辑: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