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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纪委四个专项检查初见成效
时间 :2016-04-26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自去年6月份以来,新林区纪委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发现虚报冒领大豆补贴款和骗取遗属生活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9个,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同时,还分别追究了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场长的“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

  这个区纪委围绕地纪委提出的“五大领域”,结合区域实际,确定并开展城镇低保、遗属生活费、独生子女费及农业补贴四个专项检查。同时,在工作中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成立了三个检查组,由区纪委三位常委牵头负责推进落实。在四个专项检查行动中,围绕拓宽线索来源,这个区纪委除了依托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方式收集线索外,还采取多种形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在群众密集场所张贴举报公告,并在区电视台和中心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字幕等形式,开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举报活动;重新聘请了16名党风政风监督员,收集民情民意和群众诉求,从中排查问题线索;工作组深入各镇场、社区积极开展下访活动,收集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统一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报表和问题线索收集单,下发到各镇场、直属单位和重点部门,直接掌握问题线索情况。

  在推进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工作组结合各重点领域特点,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举措。在开展农业补贴专项检查中,由区纪委工作组联合物价、统计、农委、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补贴款的发放程序、上报的数据开展联检联查;在清理小金库专项整治中,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全区81家单位逐一清理检查;在城镇低保、遗属生活费、独生子女费的专项检查中,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区纪委和基层纪委协调配合,采取审查发放程序、核对明细、入户抽查、签字确认等方法,对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权谋私、贪污侵占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深挖线索,追根溯源。通过一起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机关遗属工资的贪污违纪案件,加强对遗属生活费发放情况的检查,联合审计部门对区域9个基层镇场逐一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线索5个。这个区还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处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

编辑: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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