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
积极营造林区良好发展环境
——地纪委就近期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回答社会关切
□本报记者鞠春艳
年初,地委决定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为我区发展“六大产业”、实施“三大工程”、营造“两大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日,本报记者分别采访了地纪委三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全面了解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进展情况,希望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注、支持和监督。
就党员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地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鹏华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就是通过集中清理党员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专项整治范围为各县区局、县级企事业单位,地林直、中省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非党)。整治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参与他人企业实质性经营活动并获得实际利益;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特别是承揽工程项目、低价获得资源、参与企业运作等;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等招商引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并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安排部署、受理举报、登记申报、甄别整改、责任追究、总结检查六个阶段。目前,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填写了《党员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签署了承诺书,对党员领导干部申报表填写内容正在进行甄别核实,甄别核实后存在不报、虚报、瞒报、谎报情况的党员领导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专项举报电话:0457-12388、0457-2731107,微信、短信号码:15094612387(微信名称:廉政兴安),举报邮箱:dxaldqjw@163.com,来信来访地址:大兴安岭地区纪委信访室。
地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董立国介绍,开展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是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全区各级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窗口服务单位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低下,勒拿卡要、推诿扯皮,人为设置审批条件、增加审批环节行为,特别是违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规定致使当事人多次往返不能办结等问题;涉企执法检查过多过滥,以罚代管、以收代管,权力寻租,越权、趋利、选择性、随意性执法,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等问题;招商企业落地后不能依法依规为其兑现承诺,搞“关门打狗”,新官不理旧账,在招商引资中漫无边际乱承诺等问题;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问题。该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摸排线索、集中查处、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目前,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全区各地共走访社区、企业120余家,梳理出问题75个,为明察暗访及其他推进活动提供了基础数据。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监督,专项举报电话:18814578605,专项举报邮箱:18814578605@163.com。
就如何开展好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地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潘滨介绍,该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责一批对侵害群众利益事件负有责任的各级领导干部,督促完善一批维护群众利益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重点整治的内容是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天保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侵害群众利益的(监管)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交通运输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其他部门、行业中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该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查处、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积极反映问题线索。专项举报电话是:12388,2731107,2111504;专项举报信箱:dxaldq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