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出台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意见创建发展好环境
时间 :2016-06-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
东北网加格达奇6月17日讯(记者 曹伟)6月17日,记者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获悉,近日,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意见》,即“六方面、31项”,切实让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创业者、经营者看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创建优良发展环境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成果。
意见提出,全区公安机关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打牢队伍服务发展的思想根基。深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窗口单位开展“擦亮窗口、服务发展、为警队增光”活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打击犯罪惩恶扬善,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尽责至善维护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专项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开展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林区资源保护,营造绿色生态发展环境。规范执法优质服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问题,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扶企工作。
深入推进公安改革,打造特色管理服务品牌。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建设,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全面清理规范本级各类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检查,严惩破环发展环境行为。成立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负责人发展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制,畅通企业投诉求助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强督导检查,营造服务经济发展的浓厚舆论环境,促进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编辑:左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