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时间 :2016-06-20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地区公安交警支队党总支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中,引导民警筑牢“学”的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公安交警部门服务林区发展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结合我区实际,围绕营造“高效务实的发展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出台了一系列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对全区范围内行驶的小型车辆以及我地核发牌照在外地行驶的车辆被电子抓拍的非现场违法行为,无法确认驾驶人的,只对车主及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扣分;向具备省内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代理银行且开通账户条件的交警大队,放宽非现场业务处理权限;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的时间由三日放宽到十日;在车辆管理上,将除大型客车、危化品车、校车、进口车以外的车辆落户权限、二手车交易权限和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权限下放到三县和十八站车管分所。将年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下放到除加格达奇区和加格达奇林业大队以外的十个基层交警大队;在驾驶员管理上,从4月1日开始,凡是持有我区驾驶证的人员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补证、换证业务;申领驾驶证人员可通过互联网预约考试;对违法扣分的大货车以上驾驶员的审验培训教育,采取随时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通过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方便了群众的业务办理,节省了百姓的时间,提高了百姓办事效率,为百姓节约了办事成本。下步将继续在全体民警中灌输“学”是基础、“做”是关键、“改”是重点、“干”才是目的的思路,践行人民警察对百姓的庄严承诺,为全区的林区转型、经济发展创造宽松和谐、安全畅通、优质高效、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编辑: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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