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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检察分院服务林区经济发展见真招
时间 :2016-06-21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地区检察分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探索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坚持服务、打击、保护、防范并举,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这个院制定了《关于为大兴安岭林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严格区分“四个界限”,做到“五个不轻易”,保证“六个严禁”,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失误、探索中出现的偏差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劳动收入与违法所得的界限;切实做到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及重点岗位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户、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到企业拉赞助和借口办案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占用企业的通讯、交通工具,严禁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到乡村办案摆“官架子”。

  这个院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服务林区生态环境,保护林业资源”两室特色实施意见》,对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实行快捕快诉;对负有生态环保工作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预防,严肃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加强公安机关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相衔接的工作力度,建立林业局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与资源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系,检查台账卷宗,了解近年来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行政查处、刑事立案等总体情况,掌握相关案件线索。开通检务微信公众平台,主动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受理线索举报,深挖职务犯罪线索;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大管理新平台,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法制宣传等手段,主动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和生态保护防控体系的建设。

  这个院依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咨询,通过贪官现身说法,深入剖析了职务犯罪的心理。基地还集中介绍了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和西方廉政建设经验,梳理了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风险和防控措施。基地成立以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其廉洁意识、法纪意识和自警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单位100余批次、人员3000人,其中处级干部190余人次。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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