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纪委 “三强化”加强案件监督管理
时间 :2016-08-30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为进一步强化案件监督管理,规范案件工作程序,松岭区纪委采取三项措施提高纪律审查质效。
强化分类监管。这个纪委由案管室对本室收接或全区执纪执法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评估,并提出处置建议;对拟立案类、初步核实类问题线索以交办单形式下发相关室办或调查组限期办理,谈话函询类、暂存类及了结类由信访室处置,确保线索处置规范、流转有序。
强化全程监管。将案件监督管理细化为问题线索的管理、立案程序的管理、审查过程的监督、移送审理的督办,涵盖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等纪律审查全过程,对纪律审查工作实行有效的覆盖式监督、程序性监督、效能化监督,提升案管工作系统化水平。
强化合力监管。建立基层自办案件预审制,由委局纪检监察室对初核报告及材料进行预先审查,夯实立案基础;建立移送审理案件问题线索回告制,明确审理室移送问题线索的职能,拓展线索来源;建立重点案件查办会商制度,由分管案件领导抽调信访、案管、检查、审理人员与审查人员会商解决疑难复杂案件,进一步整合职能优势,形成“大案管”格局。
编辑:左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