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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纪委监督执纪“四不缺”
时间 :2016-09-18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今年以来,塔河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做到主体责任不缺失、监督责任不缺位、抓早抓小不缺少、严厉问责不缺力。

  主体责任不缺失。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在“书记抓、抓书记”、“抓具体、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中,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上率下。

  监督责任不缺位。加强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中的协作配合,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建立“案件线索互送、重大案情互报、复杂案件互助、处理结果互通”的协作办案机制,缩短办案周期。

  抓早抓小不缺少。以定期开展大接访、大排查、信访分析的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排查,严格执纪。形成按照“小事问责立规矩、违规追究挺纪律、违纪查处严惩戒”的工作思路,把“四种形态”运用到执纪监督中,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由“破纪”滑向“破法”。
严厉问责不缺力。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首要位置,通过集中接访、“地毯式”排查、全员办案、领导包案、快查快结等方式,提高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在全县形成了有力震慑。

编辑: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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