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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办照“两证合一”
时间 :2016-10-14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近日,记者在行署工商局注册登记与监督管理科获悉:根据省局文件精神,为做好个体工商户的“两证合一”工作,自9月23日起停止受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9月25日至30日为测试准备阶段,从10月1日起,我区作为试点地区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据行署工商局注册登记与监督管理科科长徐大春介绍,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作为试点地区会按时实施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在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实行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通过“两证整合”实现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

  自10月1日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开业和申请变更登记、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据了解,我区共有个体工商户19933户,对于这些在10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可随时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编辑: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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