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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起,我区全面停止三级医院门诊静脉输液
时间 :2016-10-14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省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一项《关于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静脉输液的通知》,要求自10月8日起,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记者在地区卫计委获悉,按照《通知》要求,我区涉及的医院共有两家,都已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通知》明确,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静脉输液管理的重要意义。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患者医疗风险增加、医疗费用提高、就医时间延长等系列问题,是“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规范静脉输液管理,进一步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强化医疗安全监管,提升百姓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据了解,《通知》要求,全省各三级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的各临床科室自今年10月8日起应全面停止门诊病人静脉输液。儿童医院、各医院儿科门诊可保留静脉输液,但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急诊和日间手术患者在严格掌握适应症的情况下可采用静脉输液治疗。保留静脉输液的医疗机构和科室要遵循世卫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

  记者在地区卫计委了解到,按照《通知》中规定,我区的地区医院、地区妇幼保健院属“三级医院”范畴。地区卫计委已把相关文件下发至各三级医院,地区医院和地区妇幼保健院已经进行停止门诊静脉输液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10月8日起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工作,医院及时组织开展对医务人员专题培训,同时做好公告通知,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科学规范的各项准备工作。

编辑: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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