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林场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打折扣
时间 :2016-10-26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呼中林业局呼中林场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策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这个林场对全民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发放、林下资源采集办证、补植补造、人工造林、中幼龄林抚育任务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后再召开党政联席会或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
坚持重要人事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这个林场在中层干部使用上严格组织管理,坚持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从品德端正、业务能力强和廉政情况表现优异的同志中选拔,做到凡涉及中层干部的人事任免、变动事宜,都在广泛听取意见的情况下,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会前酝酿、会上讨论、会后传达的程序和方式,做到人事问题必须要集体研究。
坚持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这个林场对职工搞文体活动购置演出服装、扑火队员购置扑火服装、公路养护机械设备材料采购等重大事项,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严格执行林业局有关规定和制度,避免了物资采购的跑冒滴漏,有效控制了林场运营成本。
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这个林场根据呼中林场《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大额资金使用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并利用职代会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说明。
编辑: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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