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文化产业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区迅速开展文化产业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摸清文化产业底数,准确反映全区文化产业的总体规模、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管理和服务,为地委发展“六大产业”、实施“三大工程”、营造“两大环境”战略部署提供科学依据。
精心组织。全省文化产业普查会议后,地委宣传部与行署统计局第一时间对所辖县区传达贯彻省文化产业普查会议精神,成立文化产业普查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文化产业普查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限,保障文化产业普查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多轮驱动。行署统计局积极与宣传、文化、民政等部门沟通,获取多部门文化单位情况,结合省反馈及地区文化产业名录库审核筛查,初步确立全区文化产业调查单位,并在入户填表过程中及时增补和删除,保障调查数据全面准确反映全区文化产业基本情况。
健全机制。完善数据审核机制,明确调查员入户边填边审机制,发现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及时与调查户沟通,并利用程序审核功能对调查数据进行逻辑审核,建立统计、宣传、文化等相关部门联审制度,调查数据由属地相关部门审核评估后方可上报。
督导培训。自9月下旬开始,地区文化产业普查办组成以行署统计局骨干人员牵头的督导组,采取督导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区进行调查数据抽查和报表方案培训,与县区调查员一同入户走访,了解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对县区已填报完成的数据及调查表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当地文化产业普查办,并对县区调查员、督导员进行报表方案、调查问卷填报等内容重点培训和指导。
据了解,我区文化产业普查工作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林区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普查。本次普查范围涉及文化产业活动的10个大类、59个中类、184个小类,普查成果将作为我区加快推进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信息保障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