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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局展开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时间 :2017-01-04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孟庆海
 

  新林局展开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加强协调配合突出重点部位

  本报讯(记者孟庆海)在保护森林资源“十三五”行动之2016~2017年冬春专项行动中,新林林业局结合区域实际,采取强化部门、单位间协调配合,突出森林资源源头、资源管护、林地、加工企业等重点环节和部位管理等举措,有力地推进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在加强协调配合上,这个局成立了由区局长任组长、相关责任领导任副组长,宣传、政法、国土、资源、公安等1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各林场、管护区为此次专项行动主体责任单位。围绕抓好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在宣传教育,打击盗伐林木和非法加工违法行为、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捕猎、贩卖、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督查案件及行政问责等方面明确了牵头部门、单位以及配合部门、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在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上,这个局狠抓森林抚育资源消耗和采伐剩余物资源利用工作,明确了森林抚育采伐木严格控制在8公分以下,严禁各单位以任何名义私自组织清捡剩余物资源行为以及进行食用菌原料清捡和粉碎加工,林场必需派人全过程检查监督等相关规定;在加强资源管护管理上,依托林政防火检查站和管护站,在各施业区内形成闭合式资源管护网络,应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处理;在加强林地资源监管上,进一步规范林下经营,严禁非法开垦、占用和使用林地,并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占用使用林地管理,尤其是对当前正在开工建设的输油管道二线和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项目,落实了各林场、管护区属地资源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林地监督检查工作;在加强加工企业管理上,对木材加工企业严格实行原料购进报备和销售认证制度,严肃查处以外购材为名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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