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纪委 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重点
时间 :2017-01-06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本报讯(程明)新林区纪委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重点,组织学习了省纪委在推动实践“四种形态”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地纪委践行“四种形态”推进会精神,制定了《新林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意见》、《新林区廉政约谈暂行办法》。立足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坚持有信必谈,有反映必谈,失责必谈,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拉起防止错误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新林区委主要领导对6名基层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区纪委对106名新提职和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3名基层纪委书记进行了履责廉政约谈,对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1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谈话函询,做到了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
编辑:左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