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纪委加强“四个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时间 :2017-02-28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闻军 邱贺岩
塔河县纪委围绕“四个时间节点”,在全县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重要政策法规出台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出台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地、县纪委会议精神,通过举办廉政大讲堂、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准确把握政策法规要求。
针对传统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预防教育。在元旦、春节等主要节假日期间,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强化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监督检查,深入重点单位和部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针对干部任用提拔等时间节点开展提醒教育。及时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开展提醒教育,采取廉政谈话、组织廉政测试、进行廉政鉴定、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促其严守纪律和规矩。针对典型案件纪律审查等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主要领导宣讲廉政党课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修养,规范其廉洁从政行为。
编辑:左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