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站林区基层法院 考核党员实行“积分制”
时间 :2017-03-28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李佳宁
十八站林区基层法院围绕“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工作思路,强化党内监督,创新党员管理方式,推行“积分制”管理,切实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这个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党员量化积分范围和总体要求,为每名党员建立一张积分管理卡,按照《积分制考核细则》,对党员的学习、组织生活、行为自律、志愿服务、工作业绩、先锋岗、示范岗、好人榜、入网格、送法“七进”十项具体内容进行积分记录,年底由党总支进行汇总,得出的党员年度综合分值和排名,作为评先选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年初,十八站林区基层法院利用“积分制”这杆秤,从积分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选出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区法院系统优秀干警、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积分制”的实施,实现了党员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有了明显改进,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有效增强。
编辑:左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