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整治校车为学生安全保驾护航
时间 :2017-03-28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赵淑芹
为确保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新林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狠抓源头管理,加强资质审查。排查中,对已达报废标准的校车一律按规定强制报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立即责令停止运营,限期消除安全隐患,一律做到不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对两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校车驾驶员,立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同时,强化了校车的安全技术检测。大队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重新核定了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将有关信息录入机动车登记系统,督促学校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交通安全。
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针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特点,抽调警力在学校周围交通流量大的时段设立固定点,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早、中、晚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高峰时段,在辖区各个学校门前设立“护学岗”,加强指挥、疏导,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巡查管控,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联合教育、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校车,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从事校车业务超速、超员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超速超员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会同学校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和“黑校车”。依托交警直播间、交警微信平台向校车驾驶人发送提示信息。积极开展针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宣传,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校车交通事故情况,提醒其安全文明驾驶。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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