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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物价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四强化”
时间 :2017-04-13 来源:大兴安岭政府网 作者:
 

  行署物价监督管理局结合价格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抓好“四个强化”,认真开展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了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执法守法观念,规范了价格检查人员的执法行为,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全体价格监督检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价格监督检查人员行为,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奠定基础。

  强化检查准备。每次开展专项检查前,按照检查要求,找出被查单位相关的收费文件,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吃准吃透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使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能直奔主题,少走弯路,有效地提升了检查人员的办案水平。

  强化案件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所查办案件做到公开透明,所办案件完全按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严格遵守案件审理规定。 强化案卷制作。坚持以规范案卷制作为基础,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标准,优化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责任等环节,形成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制度框架。促进和监督价格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案卷制作进一步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始终坚持一案一卷,制作、整理、归档案卷。

编辑:张桂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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