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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行署开展第二次联合大督查工作
时间 :2017-04-19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吴云鹏 李佳宁
 

  为推动地委、行署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根据《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建立大督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地委、行署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全区第二次联合大督查工作。这是继2016年9月开展全区第一次联合大督查之后的又一次督查工作。4月17日,地委、行署组成两个联合督查组各自奔赴督查第一站,启动了实地督查。

  此次联合大督查由地委办、行署办牵头,联合地委行署两个督查室、改革办、环境办、发改委、农委(扶贫办)、总工会、信访局、防火办等相关单位,组成第一、第二督查组,在4月17日至27日期间,深入各县(区)、林业局、地林直相关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实地督查、暗访、督办,邀请各地相关单位、部门及企业人员进行座谈等方式,全面督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地区“两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2016年4季度第一次联合大督查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地委、行署有关会议精神作出的部署和安排落实情况,在发展“六大产业”、实施“三大工程”、营造“两大环境”工作上的实招和具体措施情况以及对地委、行署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重点督查扶贫攻坚、产业项目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环境整治、信访稳定、春季防火6项工作。

  据悉,按照地委、行署《关于建立大督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督查组对此次联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形成专项报告,督查结果经地委、行署领导同意后,将向地委组织部通报,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定档和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参考。同时向地区目标考核办公室和地直机关目标办通报,作为各县(区)、林业局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督查中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及亮点工作,将陆续在大兴安岭日报和大兴安岭电视台推出系列宣传报道。第一、第二督查组完成督查县(区)、林业局的工作后,还将由地委、行署两个督查室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地林直相关单位进行督查。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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