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改革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时间 :2017-04-24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本报讯(记者博宇)近日,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努力在全区营造争先图强、激情创业的工作氛围,松岭区印发了《松岭区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和《2017年松岭区(局)直党政机关工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对松岭区基层党组织和区(局)直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实行百分制考核。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层党建考核主要围绕区委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区委临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的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党群各部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内容,在区委党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办、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统战、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制定百分制考核细则,采取“每月评分、季度通报、半年检查、年度考核”动态考评方法进行。区(局)直党政机关工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区(局)重点工作,科学设定工作指标,按工作实绩考核,针对被考核部门和单位职能工作、机关党建工作、处级领导评议和社会各界情况分别设定分值,其中职能工作50分,机关党建工作28分,处级领导评议12分,社会各界评议10分。两项考核均设置加分项,主要根据荣获区级以上表彰、省级以上媒体发稿等情况相应加分,机关工作部门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则相应减分。
据了解,这两项考核工作的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目标责任奖挂钩。区委常委会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被考核单位兑现目标责任奖的类别、档次和标准,考核合格的兑现目标责任奖,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较为严重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被考核单位将不予兑现目标责任奖。
责任编辑 窦宪彬 执行编辑 鄢然
编辑:张桂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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