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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区为困难群体撑起“保护伞”
时间 :2017-05-12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李胜敏
 

  针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加区建立健全了以城乡低保为核心,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为主体,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加区困难群体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家住曙光社区的低保户朱秀云是加区困难受益群体中的一员。朱秀云的女儿上小学一年级,患有先天脑瘤疾病,且还是单亲家庭,这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多年来民政部门积极救助,目前,母女俩享受每月低保金976元、每年供暖补助1000元。同时,还享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免缴纳政策。两年时间里累计申请5次临时救助,得到了1.9万元临时救助款。由于今年女儿的病再次复发,朱秀云再次向区民政局申请临时救助,加区民政局上门核实相关信息,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发放临时救助金。

  加区针对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就医贵的问题,积极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全额资助低保户、五保户、三无对象、孤儿、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参保、参合,多途径减轻困难群体看病负担。在医疗救助政策实行二级审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在乡、社区设置专职服务窗口,免去了群众东奔西走的麻烦,并将医疗救助比例提高至70%,全年最高补助金额提高至2万元,仅2016年,加区大病救助累计救助困难群众912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67.2万元。

  对于特困群体,加区给予更多关爱。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截至3月末,加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720户、6077人,年初至今累计发放保障资金606.1万元,月人均补助337元。农村低保对象826户、1207人,年初至今累计发放保障资金59.9万元,月人均补助165元。

  低保制度是兜底保障制度,关系着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区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低保户的管理,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这个区按照分类施保的工作要求,将低保户按照年龄、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对新申请低保人员采取街道100%入户,民政局50%入户的入户方式,严格入户审批关,切实落实低保“应保尽保”。同时,这个区加大了对在保家庭的排查力度,成立信息稽查大队,采取拉网式回访核查机制,积极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改,确保使有限的低保资金发挥最大的救助效能,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2016年,加区通过信息核查,累计撤销低保超标人员537户、1020人。追回违规领取资金9298元,维护了低保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切实做到低保有进有退,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阳光低保。这个区还加大“救急难”力度,确保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急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对加区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而专项救助又未能及时覆盖的群众,给予每次最低500元的临时救助,年初至今,已累计救助困难群众247户、369人,发放救助资金21.75万元。为了确保临时救助及时有效,加区杜绝撒网式救助,采取集中针对救助,针对困难群众发生的急难问题由民政局信息核查小组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入户进行评估,确保所发资金能够有效解决其急难问题,使救助资金发挥最大的救助效果。同时,为圆贫困学生大学梦,加区积极发挥临时救助政策优势,开展贫困助学活动,活动开展至今,已累计资助困难大学生17人,发放资金4.2万元。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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