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新林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明确责任、全程纪实、督察考评三个环节,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实效化。
明确职责任务,推动双重组织生活经常化。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的政治自觉性、思想自觉性、行动自觉性,新林区着眼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3项基本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5项主要内容,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形式进行详细规范。为了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新林区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管理的责任进行了分工,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负总责,党组织副书记和分管组织工作的委员负责实施和管理,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负责具体承办,通过分工,有效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开展全程纪实,推动双重组织生活规范化。为做到组织生活“留痕”“有影”,新林区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运行链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纪实。实行了组织生活事先预告,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之前,以“通知单”的形式将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信息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认真做好准备,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实行组织生活影像纪实,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信息台账,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勤参会、发言讨论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如实登记,同时安排电视台全程跟踪录像,集中公开报道,确保组织生活不虚、不空、不走过场。实行组织生活报告公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后,党支部每月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每季度上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汇总报告单》,每半年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公示单》,经党员领导干部本人签字、上级党组织审查后,通过党务公开栏和党支部微信群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严格督察考评,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实效化。为确保组织生活严在日常、融入经常,新林区加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建档备案,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名称、党支部书记姓名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准确掌握所在党支部的情况,定期收集整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三单”,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档案,为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奠定基础。强化督导检查,整合纪检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等部门力量,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为督察重点,开展集中督察、实地指导,有效解决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监督难、落不实等问题。强化综合考评,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确定年终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以严格督察考核确保执行制度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