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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决定苏春雨同志任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时间 :2017-07-04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荆学华
 

  7月3日,大兴安岭地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苏春雨同志的任职决定。省委决定,苏春雨同志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王法代表省委作重要讲话。苏春雨同志主持会议,并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地区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地纪委常委、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各县区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岭南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国林矿业有限公司、兴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神州北极木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地林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呼中、南瓮河、双河、绰纳河、多布库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参加会议。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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