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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召开常务会议
时间 :2017-11-14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李大义主持会议传达贯彻黑龙江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大兴安岭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大兴安岭地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王钢锋)11月13日,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李大义主持召开2017年行署、林管局第10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贯彻黑龙江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大兴安岭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大兴安岭地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头两尾”工作思路,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作,对我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农村振兴工程具有重要意义。要在做好基础性调研工作的前提下,筛选出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发展新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和管护区经济等方面的典型,制定符合区情、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实施方案,适时召开“两头两尾”工作现场推进会,探索我区“两头两尾”转型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子。

  会议原则同意我区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对我区金融工作的摸底调研,研究和解决我区金融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林区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金融监管部门要强化对金融工作的监管,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

  会议原则通过了《大兴安岭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大兴安岭地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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