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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时间 :2018-02-02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在省农普办的统一领导下,大兴安岭地区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1月15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区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约1012人,登记了31385农户、175个村(含村委会和涉农居委会,农场、林场等政企合一村级单位)、37个乡级单位、583个农业经营单位。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在省农普办组织数据质量抽查基础上,大兴安岭地区组织了对县(区)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综合抽查结果显示,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符合要求。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地区农普办和地区统计局将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一、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37个乡镇,其中乡11个,镇26个;175个村,其中54个涉农居委会。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全区共有1066个农业经营单位。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665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583个;31385农业经营户,其中6087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区共有93349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全区共有拖拉机14525台,耕整机2581台,旋耕机3631台,播种机6433台,联合收获机1111台,机动脱粒机432台。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全区耕地面积2704478.1亩,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21702.8亩。

  (四)、农村基础设施

  2016年末,全区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22.0%,有码头的占3.0%,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6.0%;100%的村通公路,62.6%的村通公共交通。

  2016年末,全区100%的村通电。28.2%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2016年末,全区19.0%的乡镇实施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24.6%的乡镇有生活垃圾处理。84.9%的村实施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27.5%的村实施生活污水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26.1%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2016年末,全区22.5%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4%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6.3%的乡镇有体育场馆,21.8%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45.8%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

  2016年末,全区20.4%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6.9%的乡镇有小学;33.8%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

  2016年末,全区25.4%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25.4%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2.8%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48.6%的村有卫生室。

  (六)、农民生活条件

  2016年末,全区99.4%的户拥有自己的住房,33.0%的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15.6%的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

  二、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机械和设施

  (一)、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2016年,全区农业经营户31385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6078户。农业经营单位1066个。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665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583个。

  表1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单位:户、个

  注:农民合作社指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

  (二)、农业机械

  2016年末,全区拖拉机14525台,耕整机2581台,旋耕机3631台,联合收获机1111台,播种机6433台,排灌动力机械572套。

  表2主要农业机械数量

  单位:台、套、艘

  (三)、农田水利设施

  2016年末,全区调查村中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数量144眼,排灌站数量3个,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32个。

  表3农田水利设施

  单位:眼、个

  2016年末,全区能灌溉的耕地面积65615亩,其中有喷灌、滴灌、渗灌设施的耕地面积12573亩;灌溉用水主要水源中,使用地下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25.0%,使用地表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75.0%。

  表4农田灌溉

  单位:亩

  (四)、设施农业

  2016年末,全区温室占地面积649.08亩,大棚占地面积4825.15亩,渔业养殖用房面积27189平方米。

  表5设施农业

  单位:亩、平方米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一)、交通

  2016年末,在全区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全部乡镇的22.0%,有码头的占3.0%,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6.0%。

  全区100%的村通公路,65.4%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62.6%的村通公共交通。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以2.3公里以内为主。

  表1乡镇村交通设施

  单位:%

  (二)、能源、通讯

  2016年末,全区100%的村通电,100%的村通电话, 97.2%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 83.1%的村通宽带互联网,28.2%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表2村能源、通讯设施

  单位:%

  (三)、环境卫生

  2016年末,全区19.0%的乡镇实施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24.6%的乡镇有生活垃圾处理。84.9%的村实施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27.5%的村实施生活污水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26.1%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表3乡镇、村卫生处理设施

  单位:%

  (四)、文化教育

  2016年末,全区20.4%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6.9%的乡镇有小学,22.5%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4%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6.3%的乡镇有体育场馆,21.8%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

  全区33.8%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45.8%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16.9%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表4乡镇、村文化教育设施

  单位:%

  (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全区25.4%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25.4%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2.8%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 2.8%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

  全区48.6%的村有卫生室,34.5%的村有执业(助理)医师。

  表5乡镇、村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单位:%

  (六)、市场建设

  2016年末,全区9.9%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7.0%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0.7%的乡镇有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

  全区46.5%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2%的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42.9%的村有营业执照的餐馆。

  表6乡镇、村市场

  单位:%

  四、农民生活条件

  (一)、住房

  2016年末,全区99.4%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28502户,占91.3%;拥有2处住房的2526户,占8.1%;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175户,占0.3%;拥有商品房的8478户,占27.2%。

  全区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19261户,占61.7%;砖(石)木结构的4842户,占15.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3377户,占10.8%;竹草土坯结构的2934户,占9.4%;其他结构的971户,占2.6%。

  表1住房数量与结构构成

  单位:%、户

  (二)、饮用水

  全区10346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33.0%;17898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56.9%;3087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9.8%;33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2%;21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1%。

  表2饮用水情况

  (三)、卫生设施

  全区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4837户,占15.6%;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28户,占0.1%;使用卫生旱厕的1009户,占3.2%;使用普通旱厕的25157户,占80.0%;无厕所的354户,占1.1%。

  表3按家庭卫生设施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单位:%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全区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4辆,摩托车、电瓶车49辆,淋浴热水器14台,空调1台,电冰箱69台,彩色电视机100台,电脑36台,手机199部。

  表4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上过互联网手机比重是指上过互联网手机数量占登记户拥有手机总数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24043户,占77.0%;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5392户,占17.3%;主要使用柴草的12707户,占40.7%;主要使用煤的20102户,占64.4%;主要使用沼气的17户,占0.1%;主要使用太阳能的29户,占0.1%。

  表5主要生活能源构成(可多选)

  单位:%

  五、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一)、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区农业生产经营人员93349人,其中女性36624人。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13635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59606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20108人。

  表1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单位:人、%

  (二)、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区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16306人,其中女性7128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2959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10321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3026人。

  表2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单位:人、%

  (三)、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区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7164人,其中女性11205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6479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27049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3636人。

  表3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单位:人、%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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