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莲河露天煤矿 制定行为规范约束干部言行
时间 :2016-08-02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古莲河露天煤矿通过采纳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基层党员意见建议,认真筛选整理、研究讨论后,制定出古莲河露天煤矿党员干部“十做十不做”行为规范。
这个矿“十做十不做”行为规范具体要求是:做自觉维护中央、省、地和矿党委权威的表率,不做诋毁党和企业形象的行为;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表率,不做违背党章党规的行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做自觉维护团结稳定的表率,不做个人攻击、泄私愤、图报复、拉帮结派、造谣生事、破坏团结的行为;做严格履行职责、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的表率,不做先斩后奏、斩而不奏的行为;做严守组织纪律的表率,不做跑风漏气、私自泄密的行为;做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的表率,不做口无遮拦、胡说乱说、诋毁同志形象的行为;做自觉执行党的决议的表率,不做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做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的表率,不做自以为是、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跑官要官的行为;做实事求是、言行一致的表率,不做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对组织当面拥护、背后诽谤或变相抵制的行为;做坚持公道正派的表率,不做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恶语中伤他人的行为。
为促进党员干部“十做十不做”行为规范的落实,这个矿通过下发文件、座谈研讨等多项举措,使行为规范深入每个党员的心中,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要求,增强了党员的宗旨意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深入开展。
编辑:左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