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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庆:严格落实责任 严肃换届纪律
时间 :2016-09-09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
 

  今年是换届之年,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是各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的共同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既是对党委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净化政治生态成效的重大检验。各级纪检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为换届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

  认真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力度,为换届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换届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层层狠抓落实。将严肃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各级党委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地关于严明换届纪律的指示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严明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上,按照中央要求切实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确保换届纪律入脑入心。三是抓好谈心谈话。重点开展对换届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参与者和监督者的谈心谈话活动。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分别与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谈心谈话,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进一步严明规矩、传导压力、敲响警钟。

  二、保持头脑清醒,完成选人用人

  换届的主要任务是选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既是县委的一贯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换届风气好坏,直接关系换届的成败,关系选人用人公信度,关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与威信。一是要选对人用对人。换届的核心就是选人,选人就要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来选,选信念坚定的人、选为民服务的人、选勤政务实的人、选敢于担当的人、选清正廉洁的人。只有选对人,各级党委的核心作用、纪委的监督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只有选对人,美丽乡村、文明城镇建设才有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吸取经验教训。近年来中央通报的违反换届纪律最典型、影响最大的两起案件,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追究刑事责任69人,党纪政纪处分467人;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追究刑事责任33人,党纪政纪处分344人。中央指出,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党的执政底线,必须严惩不贷。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总结教训、明鉴得失,严明换届纪律,捍卫换届风气。三是保护好干部。惩治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并不是目的,我们最大的希望是干部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越是在集中换届的时候,越是思想容易波动、人心不稳的时候,越是跑要风、说情风、拉票贿选风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时候。不仅领导干部是拉拢对象,“两代表一委员”也被视为拉拢对象,尤须警惕。让党员干部知道什么不能做、做了后果是什么,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确保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风清气正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把监督工作贯穿换届全过程。一是强化换届纪律监督。成立换届督查组,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换届风气进行督查。对执行换届工作方针政策情况、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对换届工作的反映和意见开展巡查。结合干部考察推荐、公示、选举、信访案件办理以及“凡提必审、必核、必听、必查”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充分运用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网络举报和短信举报“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开展群众监督。对有关违反换届纪律信访举报,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查核、联合快查,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换届风气责任追究机制,严明换届纪律规定,坚持抓早抓小,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惩治,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各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责任,确保换届工作的圆满完成。 (作者系呼玛县纪委书记)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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