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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区纪委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
时间 :2017-04-24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苗怀军
 

  加区纪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强化措施,对信访举报件及时受理、及时批阅、及时转办、及时督办、及时审核,做到不压、不拖,确保线索不流失,有效提高了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对群众来信来访、上级转交和电话、网络反映的问题,这个纪委认真接待、耐心解释答复,及时登记、贴码编号、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做到“三个必须”,即受理和转办信访举报件必须及时登记;分管领导签批后确定办理单位的必须及时登记;信访件办结反馈后必须及时登记。

  这个纪委分管领导对信访举报件及时批阅,根据信件反映问题性质、类型及线索的可查性和时效性等提出处理意见,进一步防止了案件线索流失,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反映“四风”问题的信访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结果。

  这个纪委对线索具体、有一定影响、有可查性的信访件交承办单位限期核查;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信访件,通过发信访通知书责成被反映人说明情况,并向所在党组织进行核实;对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件,由区纪委出面对被反映人进行谈话,给予警示教育,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对上级转办、领导交办的信访件,这个纪委实行“一月提醒、两月催办、超期督办、限期办结”制度,通过电话督办、发督办函等方式,要求承办单位及时查办;对交办的重要信访件和疑难、复杂信访件,实行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对不能按期办结的,要承诺办结时限,对在承诺时限内造成越级访等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个纪委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件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对不能结案的发回重新调查或补报有关材料,督促其及早解决处理,并在快查快结的前提下,及时与举报人沟通,稳定信访人情绪,减少重复访和越级访发生。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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