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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行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精神,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一号民生工程来抓,先后制发了《大兴安岭地区城镇居民、林业职工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强化扶贫体系建设,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地区主要领导挂帅、51个职能部门参加的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和工作要求。各县区、乡镇也分别成立扶贫开发领导机构并调整充实了工作人员,建立了地、县、乡三级扶贫体系,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调一致、协调推进的脱贫攻坚工作格局。
扶贫资金投入
2016年,全区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921.795万元
省级投入1564.26万元
县级投入1578.97万元
镇(场)投入269.4万元
社会投入509.165万元
各行业分类施策精准扶贫
教育部门:成立了大兴安岭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协调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贫困学生等资助工作,指导各县(区)学校开展助学工作。
民政部门:积极落实低保政策,增强政策兜底功能,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予以清退;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建档立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社会保障部门:以增加就业、扶持创业为突破口,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各类贫困失业人员;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培训,争取省拨就业资金,组织指导全区失业贫困人员实现转岗就业。
卫生部门:为贫困人口就医开辟绿色通道。贫困人口在全区任何一家公立医院就医时,可享有门诊挂号免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免20%、检验费减免20%的优惠政策。为全区特扶人员申报了医疗优待卡,持有医疗优待卡的人员可享多项优先优惠政策。
金融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大兴安岭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会议,引导金融机构向贫困群体增加信贷投放,探索符合贫困群体的特色信贷产品和融资担保方式,推动扶贫工作开展。
脱贫攻坚进度
2016年,全区认定城镇林业贫困户16080户、32099人。当年脱贫总户数7892户、涉及15740人,完成贫困家庭总数的49%;
2017年,全区现有已认定城镇林业贫困户8168户、15711人。今年计划脱贫5674户、10966人;
从2016年~2018年,按每年40%、35%、25%的任务进度,确保到2018年基本实现困难职工稳定脱贫目标。
完善机制助攻坚
2016年,行署人社局开发公益性岗位10995个,安置大龄失业人员3366个,残疾失业人员467人,低保人员108人,零就业家庭成员239个;组织指导全区9978人实现转岗就业。
行署民政局积极落实低保政策,增强政策兜底功能,共投入低保资金4791万元、医疗救助1490万元、临时救助397万元。
行署教育局开展项目扶贫工作,通过减免学费、发放补助补贴、助学等措施,使601个家庭脱贫。
五个一批脱贫成果
截至2016年末,全区贫困人口7892户、15740人实现脱贫,整体脱贫率达49%。其中
安排就业脱贫2434户、4722人;
扶持创业脱贫1032户、2047人;
教育脱贫601户、1259人;
医疗救助脱贫890户、1731人;
社保兜底2880户、5854人;
涨工资、减免生活费用、搬迁等其他原因脱贫55户、137人。
产业扶贫成就
拥有县域产业项目19个,带动贫困村7个,带动贫困户383户;发展一村一品产业项目9个,带动贫困户508户;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个,带动贫困户81户。

















